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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希望工程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希望工程在线 发布时间:2010-11-10 09:11:37 打印 字号

  各市、县(市、区)团委:

  2011年是希望工程在浙江实施20周年,为了进一步宣传和促进希望工程事业的发展,及时准确地掌握希望工程各项目的实施和后续发展情况,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希望工程。我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希望工程的全面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此次普查包含自1991年以来在我省实施的所有希望工程项目,并包含省青基会以“爱心助学”等名义实施的所有项目和各市、县(市、区)团委自主实施的各类希望工程项目。

  二、普查方式和进程

  此次普查采取逐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团委对本级筹集的资金、发起实施的各个项目和市级及省青基会落实的项目分别进行统计,并明确标注;市级团委对县(市、区)团委上报的统计材料进行详细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市本级筹资及本级实施的情况进行统计,统一上报我会。

  三、具体说明

  1、为避免重复统计,由省青基会发文实施到市级的项目由各市团委统计,实施到各县(市、区)的项目由各县(市、区)团委统计。

  2、市级发文实施到市本级的项目由各市自行统计,实施到各县(市、区)的项目由各县(市、区)团委统计,由团市委核实并盖章确认后报我会。

  3、各级筹集的资金各级自行统计。资金包含本级劝募的各项希望工程项目资金和各类因希望工程而派生的大、中、小学生助学项目资金,中国青基会和省青基会划拨的资金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4、开展普查的文件和表格可以在“浙江希望工程在线”网站(http://www.hope.zi.com)下载,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浙江省希望工程普查表》(附件1)、《浙江省希望小学普查表》(附件2)。

  5、此次普查填写的内容为截至2010年12月31日前各市、县(市、区)项目的统计数据。

  四、普查原则

  此次希望工程普查工作要严格遵循全面、真实原则。各有关团市委要认真协调本市各县(市、区)统一开展普查工作,仔细核实相关资料,填写的统计数据务必真实、详细、准确。普查材料需由经手单位签字盖章后于2011年01月20日前上报我会,并在各级团委留底。

  五、各有关市、县(市、区)团委要以此次普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希望工程各类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使本市、县(市、区)的希望工程实施和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请各市、县(市、区)团委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以上事项如有不明之处,请与我会希望小学部联系。联系人:王军、邱嘉;联系电话:0571-87028019、87063829。

  附件1、浙江省希望工程普查表 下载

  2、浙江省希望小学普查表 下载

  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